公众参与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5/3/27 14:25:50 人气:53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光伏封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类别:C3042特种玻璃制造

性质:

建设单位: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潘龙路88

项目投资:总投资22000万元,环保投资合计为2460万元,占总投资的11.18%

占地面积:315292.4m2(利用现有用地)

建设内容:淘汰原有老旧窑炉及辅助系统、进口压延机、低效电机、混合机、助燃风机、玻璃加工线等设备87台(套),购置新型节能窑炉及辅助系统、国产压延机、混合机、助燃风机、一级能效电机、新型玻璃加工线设备、一体化环保设备等88台(套)。对原有生产线进行节能和机器换人升级改造,不新增变压器,并对公用工程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提高产量、减少人工,可形成光伏封装材料22.5万吨的生产能力。

生产制度和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产班制为四班三运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65天,年工作时数8760小时。

项目建设期: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

磨边-倒角-清洗废水W1-W4进入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至磨边-倒角-清洗工序。

2、废气

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

白云石拆包上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白云石提升落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纯碱拆包上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纯碱提升落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石灰石拆包上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石灰石提升落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1#碎玻璃皮带尾部处,碎玻璃落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基板碎玻璃回收仓1-5#碎玻璃皮带处,不合格品破碎落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1#碎玻璃皮带头部和2#碎玻璃皮带尾部处,碎玻璃落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碎玻璃皮带头部处,碎玻璃落料产生的投料废气经吸尘罩+吸风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熔窑烟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烟道收集,经余热锅炉利用后,由高温钙基法脱硫+尘硝一体化陶瓷滤管除尘脱硝工艺处理通过11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排放:

原料拆包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达标排放,液氨在罐车充装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在厂区内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设备密闭性和车间通风装置。

3、噪声

拟建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西侧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粉尘、污泥、废碎玻璃、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废保温棉、废除尘布袋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其余一般固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废钒钛系催化剂、废油、废包装容器1、废包装容器2、废蓄电池、液氨储罐废液、洗炉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一般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wI4oEOktx9YrszT4O3k3A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MVSSjxrmxe2hhPqkpugYA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潘龙路88

联系人:宫经理

电话:0512-63193333

评价单位:苏州三人行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体育路508号财智金鹰商业中心B2180118021803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件:57341592@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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