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全本公示

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320509-36-03-652189 精密压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8 16:00:51 人气:2731

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320509-36-03-652189 精密压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2020-320509-36-03-652189 精密压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投资总额:20000万元

行业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汾杨路333。项目东面为汾杨路,道路以东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南面为空地;西面为空地;北面为沪渝高速(北厂界距沪渝高速道路用地红线约50m)。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东村里小区居民,距离为130m

项目概况: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320543-30-03-545860 精密压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汾杨路333,总投资2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94022.80m2。本项目未新增员工,食堂,年工作300天,每天班制,一班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噪声、固体废物、废污水、废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去毛刺废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纯水制备,部分纳管排入苏州市吴江区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塔强排水,直接排入清下水道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③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④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包括熔化、铝灰分离、打磨、抛丸、喷粉、脱模工段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二级标准限值;熔化、保温、固熔、烘干、固化工段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SO2NOX、烟尘)排放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1 标准限值;固化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可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表1 其他行业标准;脱模剂、切削液、电火花加工液、其他化学药剂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18483-2001)相关排放限值。在此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大气环境功能现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水环境: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改建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除日常蒸发损耗及系统产生的污泥、浮渣等,出水一部分回用至产线,另一部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市政管网排运至苏州市吴江区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都能等到妥善处理,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本项目设备的噪声源强约8095dB(A),经过隔声、减振、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铝渣边角料废钢丸研磨废料、不合格品、截留的烟(粉)尘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交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污泥、餐厨垃圾、废油污委托专业单位处理;废切削液、废脱脂液、废电火花加工液、废浸渗液、废缓蚀液、废导轨油、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浮渣、废水处理过滤材料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实现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320543-30-03-545860 精密压铸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金川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汾杨路333

联系电话:1891555871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南京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信息新材料产业园670号;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3961840275

电子邮箱:hpgsyx0512@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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