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包装铁桶300万只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0-320509-89-02-841853
项目性质:改建
投资总额:3000万元
行业代码:[C3333]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租赁中达友联(苏州)贸易有限公司闲置厂房,租赁面积8300平方米。本项目东侧为紫荇塘,南侧为吴江星月照明器材有限公司,西侧为桃乌公路,北侧为中达友联(苏州)贸易有限公司厂房。
项目概况:苏州贝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210-320509-89-02-841853年产包装铁桶300万只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花源村,总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新增员工50人,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每年工作330天。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噪声、固体废物、废污水、废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①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区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③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④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建设单位针对颗粒物废气采取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1#)排放,针对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1#)排放。本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本期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浓度、速率均能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柴油燃烧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可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大气环境功能现状,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水环境: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区桃源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废水都能等到妥善处理,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本项目设备的噪声源强约65~75dB(A),经过隔声、减振、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塑粉、废布袋外售处置;
废植物胶、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建设项目在满足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前提下,水、气、声、固废达标排放,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营管理,杜绝事故排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贝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贝*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花源村
联系电话:139****281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三人行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5371482792
电子邮箱:471012654@q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