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元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感材料200吨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二、项目名称:年产电感材料200吨项目
三、建设单位:苏州元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村路477号
四、项目概要
苏州元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4日,厂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桥路青禾创客中心B区,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租赁江苏青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本项目拟购置双行星搅拌机(物理)、包覆机、超声波震动筛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18台(套),年产电感材料200吨项目。项目完成后可形成年产电感材料200吨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于2022年11月30日取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文件(备案证号:吴开审备[2022]292号,项目代码:2211-320543-89-01-195012)。
本项目主要生产电感材料,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塑料零件属于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行业,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生产电感材料产品,属于电子专用材料,不涉及电镀工艺,不使用涂料,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中的81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元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相关规划和有关技术资料,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和影响分析,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废气:
A、配胶、搅拌、包覆、固化废气
本项目电感胶中可挥发性有机废气在配胶、搅拌、包覆、固化工段中全部挥发,本项目固化主要为时电感材料中残余的工业甲缩醛溶液全部挥发,使其固化定型,固化温度50℃,温度较低,未达到电感胶中环氧树脂热分解温度,环评中不考虑热分解废气,仅考虑其少许残余单体挥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根据企业电感胶(混合后)VOCs检测报告VOCs含量为37.2g/kg,本项目电感胶年用量31t/a(混合后),则本项目配胶、搅拌、包覆、固化废气过程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153t/a,(其中包含甲醇0.0372t/a、甲醛0.00006t/a,以甲醇、甲醛全部挥发计)。上述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与维护设备清洗废气一起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B、清洗废气
在本项目定期对沾染胶粘剂的设备内部进行清洗,清洗用甲缩醛年清洗用量为5t,类比同类型企业甲缩醛清洗剂使用过程中有机废气挥发量约为使用量的5%,则清洗工序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25t/a(其中包含甲醇0.0093t/a、甲醛0.000015t/a)。上述废气均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与配胶、搅拌、包覆、固化废气一起经25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综上本项目配胶、搅拌、包覆、固化、清洗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量为1.403t/a(其中包含甲醇0.0465t/a、包含甲醛0.000075t/a,由于甲醇、甲醛其产生量极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浓度远低于检出限及排放标准,故本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由于上述工艺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在产污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有单独的送排风系统,废气收集率本环评按90%计算,设计风量为10000m3/h。根据本项目的废气处理技术方案,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二级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90%,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非甲烷总烃0.126t/a。
②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业废水产生,设备、场地均采用干式清理,产生的废水仅为员工的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5人,生产天数为300d,生活用水量按120L/(人·d)计,则用水量为180m3/a,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量为153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N、TP,本项目所在位置已建有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③噪声:减振、隔声,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④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仓库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仓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年产电感材料200吨项目,选址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中鲈工业区中心河路160号,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在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之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同时本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事故风险水平可被接受。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元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村路477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方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08863458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62527065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环评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