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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源模组720万件2111-320543-89-01-715604环评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10/10 16:32:25 人气:2183

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源模组720万件2111-320543-89-01-715604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电源模组720万件2111-320543-89-01-715604

建设单位: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市东路168

二、项目概要:

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925日,成立至今主要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现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3200万元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市东路168号建设年产电源模组720万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利用自有闲置厂房,拟购置模组封装机、元件贴片机等各类生产、检测及辅助设备约85台(套)项目建设后,可形成年产电源模组720万件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取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文件(批准文号:吴开审备[2021]249号;项目代码:2111-320543-89-01-715604),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所列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禁止或许可事项;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故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在开工建设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主要进行电源模组生产。故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及其修改单,本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中的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因此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选址现场踏勘,并收集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调研和现场监测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相关环保政策与技术规范,编制完成本项目环评报告表。

三、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沸石吸附+RCO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故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新增工业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1945t/a、切割废水1621t/a、纯水制备浓水1119t/a,经污水处理设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8dB(A)之间,可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锡渣、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废锡膏、废锡膏包装容器、废助焊剂包装容器、清洗废液、废清洗剂包装容器、废黏合剂包装容器、废催化剂、废沸石、污泥、浓缩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吴江华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市东路168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朋朋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01810615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镇纬一路与夏蓉街路口吴江亨通数云网智产业园13102

联系人: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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