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森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308-320543-89-02-738232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308-320543-89-02-738232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投资总额:900万元
行业代码: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明路33号
苏州森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900万元,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明路33号建设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本项目属于合资项目,已获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文件(吴开审备〔2023〕215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本项目剪切、破碎、分选、打包成型工段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 90%)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8%)由20m高1#排气筒排放。少量未捕集的颗粒物通过喷雾抑尘装置抑尘。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水质COD、氨氮、总氮、总磷应执行“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排放至吴淞江。根据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尾水不会降低水体在评价区域的水环境功能,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无固废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实现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公众可以在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森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康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明路33号
联系电话:1391326659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绿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789号金城大厦1401-1404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