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力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卫生用消杀制剂90吨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卫生用消杀制剂90吨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绿力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同兴村富强路188号
二、项目概要:
苏州绿力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100万元建设年产卫生用消杀制剂90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苏州绿巨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同兴村富强路188号的已建闲置厂房,拟购置真空上料机、气流粉碎机、砂磨机、搅拌罐(物理搅拌)、干燥机、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干燥箱等各类生产、检测、实验及辅助设备约134台(套),其中实验设备共3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卫生用消杀制剂90吨项目及配套实验室项目,全厂产能见产品方案表。同时对本项目产品进行实验检测,实验结束后未使用的剩余样品和使用后的废弃样品均作为危废处置,实验后出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用于生产,无生产产能。
项目已于2024年9月6日取得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文件(备案证号:吴开审备[2024]265号;项目代码:2401-320543-89-01-545624)。
三、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实验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新增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00t/a,接管至苏州市吴江开发区再生水有限公司,尾水达标排放至吴淞江。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可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材、废实验用品,收集后外售;危险固废为废油墨、废抹布、手套、废样品、废试剂瓶、废碱液、检测废液、清洗废液、废乙醇、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绿力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同兴村富强路18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邹小红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01810615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镇纬一路与夏蓉街路口吴江亨通数云网智产业园13栋102室
联系人:史工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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