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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0-320509-30-03-644603年产光电玻璃制品800万件、电声制品500万只、精密冲压件180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11/4 16:10:02 人气:1871

苏州新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0-320509-30-03-644603年产光电玻璃制品800万件、电声制品500万只、精密冲压件180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20-320509-30-03-644603年产光电玻璃制品800万件、电声制品500万只、精密冲压件180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投资总额:22000万元

行业代码:【C3052】光学玻璃制造【C3563】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友谊工业区友谊路368

苏州新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0万元,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友谊工业区友谊路368号建设年产光电玻璃制品800万件、电声制品500万只、精密冲压件180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已获得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吴行审备[2020]376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印刷和AR工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由15m1#排气筒排放;蚀刻工序产生的硫酸雾与氟化物经收集后依托厂区原有二级酸雾吸收塔内碱液吸收(收集率为99.6%,每级酸雾吸收塔对氟化物去除率约为88%,总去除率为98%;对硫酸雾去除率约为90%,总去除率为99%)处理后经15m2#排气筒排放;硅油、切割、冲压、EC工艺和粘贴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由15m3#排气筒排放;滚锡烟气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后(收集效率90%)经由15m4#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集气设备未捕集的硫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焊接烟气,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氨、硫化氢在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其排放浓度小于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根据预测,正常工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较低,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构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水:本项目磨边产生的废水经配套的地下水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强化后第一、二槽清洗、玻璃切割后第一槽清洗产生的废水经厂区13t/d“气浮+过滤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光电玻璃制品其它清洗、蚀刻清洗、电声制品清洗和精密冲压件清洗产生的废水经厂内750t/d“物化+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经污水管网和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纯水制备废水一起接入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噪声: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项目对设备车间的布置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同时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周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均采用外卖、委托处理等方法处理、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不良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公众可以在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新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剑俊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友谊工业区友谊路368

联系电话:1380620662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苏州迈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财智商务广场1708

联系人:沈工

电 话:0512-68438753

电子邮箱:2578419787@qq.com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0114日至20201110日止。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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