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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震宏幕墙有限公司2020-320509-30-03-568011年产幕墙800万平方米、门窗600万平方米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12/25 16:54:50 人气:1271

一、苏州震宏幕墙有限公司2020-320509-30-03-568011年产幕墙800万平方米、门窗600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20-320509-30-03-568011年产幕墙800万平方米、门窗600万平方米

三、建设单位:苏州震宏幕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夏家斗村

项目概要:

苏州震宏幕墙有限公司2020-320509-30-03-568011年产幕墙800万平方米、门窗600万平方米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20509-30-03-568011,项目定员及工作班制:本项目职工20人,两班制,一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4800小时,厂区不设食堂,不设宿舍

本项目为产幕墙800万平方米、门窗600万平方米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正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苏州市现行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夏家斗村,属于震泽镇,符合震泽镇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管控区,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抽运至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頔塘河,不直接向水体排放,不新增排污口,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产生的污染经过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生产过程合理利用资源;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单”相关规定。

1、废气

本项目本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80%,处理效率99%),打印、夹胶、中空工段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处理效率95%),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在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经估算模式预测,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Pmax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生产车间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处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及相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至頔塘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12t/a,排放量较少,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划片机线、磨边机线、打孔机、废气处理设施等机械设备,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玻璃边角料、PVB胶片边角料、玻璃磨边清洗废水经处理设施沉淀后的杂质、废焊丝、废焊条外售给利用单位,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震宏幕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夏家斗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潘总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环评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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