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320543-33-03-662518铸造机械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20-320543-33-03-662518铸造机械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三、建设单位: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
项目概要: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通过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铸造机械设备、精密机械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20543-33-03-662518,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利用自有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8399m2,该土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00万元。本项目新增员工134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7200h。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金属结构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府[2007]129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苏州市现行的产业政策。已获得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为吴行审备[2020]154号,项目代码为2020-320543-33-03-662518,立项文件详见附件。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江苏现行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于苏州市吴江区同肖西路1999号,项目用地属工业用地,属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的一级、二级管控区,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相关规定。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段,生活污水接管至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吴淞江,不直接向水体排放,不新增排污口,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产生的污染经过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生产过程合理利用资源;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单”相关规定。
依据本项目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表可知,本项目选址属于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符合区镇总体规划。
1、废气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精炼废气、浇铸废气、冷却废气、清砂粉尘、混砂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90%),铸二砂再生废气通过负压密闭收集后经集中除尘系统处理(95%)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热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制芯废气通过负压密闭收集经BPF型三乙胺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铸一砂再生废气通过负压密闭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塔(9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涂料废气集气罩收集(90%)经“二级活性炭”设施(9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切削液废气经设备上端设置的集气罩(90%)收集,经油雾去除系统处理设施(90%)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在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经估算模式预测,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Pmax<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生产车间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处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及相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吴淞江。本项目接管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铣床、除芯机、加工中心、混砂机等设备和废气处理设施等机械设备,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粉尘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铝屑、废渣、废焊丝外售给利用单位,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显影液,中性盐渣、废活性炭、水处理废活性炭、泥饼、残留物、废石英细砂、废PP过滤棉、废RO膜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同肖西路1999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田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