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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西格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39-03-656628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1/12 14:52:41 人气:1491

吴江西格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509-39-03-656628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19-320509-39-03-656628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吴江西格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搬迁

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888号

项目周围概况:吴江西格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888号。东侧为联冠线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西侧为庞金路;项目北侧为苏州江天包装彩印有限公司;项目南侧为联冠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2019-320509-39-03-656628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吴江西格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888号;建设性质:迁建;

占地面积:1389平方米;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4万元;

项目定员及工作班制:原有项目定员20人,本项目新增员工10人,本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二班制,一班8小时,厂区不设食堂,不设宿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碎纸控制版生产线工艺中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波峰焊中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以及点胶固化和涂覆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碎纸机控制版生产线工艺中未被收集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吴淞江。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18t/a,排放量较少,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走刀式分板机、UV固化炉、AI插件机、波峰焊、自动UV涂覆生产线、自动波峰焊生产线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给利用单位,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吴江西格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金路188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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