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大营构件有限公司新建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吴江市大营构件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101-320509-89-01-249545新建码头。
项目性质:新建补办
投资总额:180万元
行业代码:E4823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拟选址位于吴江区震泽镇龙降桥村,项目东侧为頔塘河、震泽初级中学,南侧为頔塘河、空地,西侧为明港公司水泥分公司,北侧为龙降桥村居民。距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侧的龙降桥村,最近距离60m。
项目概况:吴江市大营构件有限公司新建码头项目位于吴江区震泽镇龙降桥村,占地面积为7427.3m2。项目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职工人数5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新建1个500吨级泊位码头,新增起重机1台、输送机1套。建成后码头的年吞吐量为50万吨,年运输石子25万吨、黄沙25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码头建成于2013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江区内河港口码头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141 号),吴江市大营构件有限公司码头属于有序纳归。项目已建成,本次项目为综合整改项目。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及现场勘查,本项目码头施工建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垃圾、清扫砂石、沉淀池沉渣、陆域职工生活垃圾等如贮存、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砂石装卸粉尘、输送粉尘、船舶尾气、车辆尾气等,经过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本项目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环评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对项目排放废气的最大落地点浓度进行预测。根据估算结果及评价等级判别表,正常工况下本期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出现在颗粒物指标,最大占标率为9.67%(处于1%~10%之间),为二级评价,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弱,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空气质量类别。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纳入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吴淞江。生活废水总排放量为244t/a,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靠泊船舶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砂石装卸的落料噪声以及装卸设备的运行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东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港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垃圾、清扫砂石、沉淀池沉渣、码头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码头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清扫砂石、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吴江市大营构件有限公司新建码头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页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吴江市大营构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皇晓芳
联系地址:吴江区震泽镇龙降桥村
联系电话:13606252523
邮编:2152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盛羽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BH022370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鹂岛路268号服贸区A区12-1519
联系人:叶仁锋
电话:13751324376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全本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