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明港预应力桥梁构件厂 2019-320509-48-03-540420新建码头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19-320509-48-03-540420新建码头
二、建设单位:吴江市明港预应力桥梁构件厂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吴江区震泽八都龙降桥村
项目概要:吴江市明港预应力桥梁构件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吴江区震泽八都龙降桥村,建设单位拟投资100万元建设新建码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吴江市明港道桥工程有限公司闲置厂房700平方米,本项目不在工业规划用地内,经震泽镇国土、规划、人民政府确认,本项目选址属于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符合区镇总体规划,可以作为码头建设使用。项目建成后,新增职工40人,生产班制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260天,年生产时数2080小时。本项目无职工食堂和宿舍。
本项目行业类别货运港口,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苏府[2007]129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苏州市现行的产业政策。已获得苏州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吴江发改备〔2019〕362号,;项目代码:2019-320509-48-03-540420。
二、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砂石料装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堆场扬尘进行喷淋洒水后无组织排放,码头停留船舶废气(SO2、NOx)无组织排放。项目砂石料装卸、输送产生的颗粒物、堆场扬尘和船舶废气(SO2、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排放满足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
环评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影响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对项目排放废气的最大落地点浓度进行预测。根据估算结果及评价等级判别表,正常工况下本期项目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出现在颗粒物指标,最大占标率为0.66%(小于1%),为三级评价,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弱,在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空气质量类别。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暂存于化粪池,近期委托环卫清运至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頔塘河,远期通过市政管网排放,生活废水总排放量为998.4t/a。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吊机、输送带、装载机、行车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南、北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东、西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清扫砂石、沉淀池沉渣以及生活垃圾。清扫砂石、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吴江市明港预应力桥梁构件厂
建设单位地址:吴江区震泽八都龙降桥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785171829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