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68万件新能源及轻量化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37330万元
行业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汾杨路333号,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东面为汾杨路,道路以东为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南面为空地;西面为空地;北面为沪渝高速(北厂界距沪渝高速道路用地红线约50m)。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东村里小区居民,距离为130m。
项目概况: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8万件新能源及轻量化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汾杨路333号。项目总投资37330万元,新增员工50人,扩建后全厂7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24小时三班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噪声、固体废物、废污水、废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员工生活污水对水环境有一定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本项目智能去毛刺设备打磨工段为密闭操作,打磨期间会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气经集气管收集后进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收集效率99%,去除效率99%,未经去除的粉尘与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入空气中,通过增强对车间的通风量可以达到无组织排放标准,对车间内空气和周围空气影响很小。本项目机加工工段切削液挥发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实行无组织排放,通过增强对车间的通风量可以达到无组织排放标准,对车间内空气和周围空气影响很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
水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市吴江区芦墟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排放乌龟荡,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及纳污河流影响较小,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声环境:本项目设备的噪声源强约75~85dB(A),经过隔声、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砂皮、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包装容器作为危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作无害化处理。固废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8万件新能源及轻量化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项目符合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金川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汾杨路333号
联系电话:18915558711
邮编:21520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三人行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
联系地址:吴江区松陵镇体育路1155号广隆大厦523室
电话:13961840275
电子信箱:hpgsyx0512@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