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固体废物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受到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其中,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如果未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安全处理处置,将会对自然环境和人群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控制危险废物已成为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
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的一种,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废矿物油中变质的部分不到10%,将其综合利用,对于缓解资源紧缺问题,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苏州地区废矿物油产生量约15万吨/年,且呈连年增加的趋势,为此,苏州市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苏州市吴江区运东环保科技产业园(吴江大道以北,规划路振阳路以西)内投资新建“年处理废矿物油5万吨项目”,通过对废矿物油处置综合利用得到润滑油基础油等产品。项目的建设一方面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对缓解苏州区域危险废物处置压力,提升区域循环经济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承担了《苏州市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矿物油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工作小组进行了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考察,对项目的厂址及其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认真分析了项目的类型、性质及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环境状况,按照环境保护部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深度和广度的要求,编制了《苏州市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废矿物油5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审批。
二、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油水分离废水、实验室化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喷淋塔废水,本项目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上述废水经厂内废液收集罐收集后作为废液(HW09)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以及初期雨水达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运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放至吴淞江。
2、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工艺废气和燃烧废气,项目新增2座管式加热炉和1座导热油炉用于生产加热,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尘等,燃烧废气通过各加热炉配套的排气筒(P1~P3)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蒸馏、精制工艺油水分离罐排放的不凝气以及白土补充精制压滤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包括NMP和非甲烷总烃等,项目拟将上述废气通过管线引入1#管式加热炉作焚烧处理,处理效果可达到99%以上。本项目白土精制会产生少量投料粉尘,拟才采用喷淋塔对该废气处理达标后由1根17米高排气筒(P4)排放。
经预测结果分析,事故排放相对于正常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为严重,为保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因此,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对该项目的废气治理设施定期保养、维修等,以维持其正常运转。
由大气环境导则推荐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无组织排放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均为无超标点,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噪声主要为各生产线上的设备噪声,将通过低噪声设备、厂内优化布置、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绿化、距离衰减等几大措施降低噪声,保证其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建议建设单位做好的隔声、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在厂边界外设置绿化带,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影响及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对各种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堆放处理,其采取的处理措施如下:
危险废物:油渣、白土渣、焦粒、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参照GB/T 50934- -2013 和HJ610- 2016 的要求对厂区各装置区进行分区防渗设计,各类储存污水、存放固体废物等区域和污水输送管道均采取了相应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因此正常状况下,不会发生污水下渗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情况。
在非正常状况下(卸油池和废水收集装置发生渗漏),由于区域地下水埋藏于装置底部以上,因此下渗的污水将直接进入含水层,并随地下水流动对下游土壤层产生污染。因此,企业应严格落实做好分区防渗,同时加强巡视,尽可能减少非正常状况的发生,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6、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正常工况下,厂区的污水防渗措施到位,污水管道运输正常的情况下,应对地下水无渗漏,基本无污染。若厂区储罐、收集罐或管网发生开裂、渗漏等现象,在这几种情况下,将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污染物可能下渗至包气带从而在潜水层中进行运移。
当出现废液罐破裂渗漏等非正常工况时,根据指数评价确定高锰酸盐指数在地下水中污染范围为:100d后,高锰酸盐指数最大运移距离为0m;1000d后,高锰酸盐指数最大运移距离为3m;10年后,高锰酸盐指数最大运移距离为13m;20年后,高锰酸盐指数最大运移距离为26m。发生事故工况,监测点监测信息会在较短时间内有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污染物迁移的控制和修复,可以有效控制污染物的迁移。
7、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物质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采用严格的国际通用的安全防范体系,设立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一旦意外事件发生,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和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环境风险主要是人为事件,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企业内部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8、环境防护距离
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卫生防护距离、环境风险等因素,本项目在罐区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生产装置区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而且内部空间布局也较为合理。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具有规划合理性和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页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市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苏州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庞金路1801号
联系人:王平华 电话:13901559363 电子邮箱:Wph70@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昆山市玉山镇游方弄13号
联系人:陆小平 电话:18362536333 电子邮箱:65073979@q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苏州市再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