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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华实业(吴江)有限公司2020-320543-21-03-573586年产智能家具200万件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1/14 14:16:30 人气:2094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2020-320543-21-03-573586年产智能家具200万件

项目性质:

投资总额:6583万元

行业代码:C2190其他家具制造

建设地点: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津大道5555,项目东侧为同津大道、稻谷国际社区,南侧为兴瑞路;项目西侧为兴东路、空地;项目北侧为泉东路、峻凌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侧136m处的稻谷国际社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津大道5555号,职工2500人,其中原有项目员工1000人,项目建成后全厂职工数3500人。生产班制为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年生产时数为48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一些机械噪声,预测源强峰值可达75~85dBA)左右,为控制设备安装期间的噪声污染,施工方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设备安装期的影响较短暂,随着安装调试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即停止。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回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生产设备机械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如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环境:本项目注塑、浇筑废气通过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吹膜工段在相对密闭环境下进行,其废气通过负压收集,注塑、浇筑、吹膜工段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发泡在相对密闭环境下进行,其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通过15m高排气筒4#达标排放。开松、喷棉的工段相对密闭环境下进行,其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除尘系统处理后达标通过15m排气筒5#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尾气(SO2、颗粒物、NOx)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喷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7#达标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废气在加强通风的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设备、项目地面无需进行清洗,故不产生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冷却水回用,只补充不外排。

项目定员员工2500人,生产天数为300天。生活用水量按120L/(人.d)计,则用水量为90000m3/a。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量为76500m3/a。生活污水接管至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吴淞江。

声环境:本项目设备的噪声源强约7090dB(A),经过隔声、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弃物:项目副产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皮布、废线、塑料边角料、废海绵、废膜、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包装容器(包括喷胶、脱模剂、黑料、白料的容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对应子工序返工,收集好的塑料边角料进入注塑工段重新利用,废皮布、废线、废海绵、废膜、收集的粉尘外售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机油桶、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全部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实现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敏华实业(吴江)有限公司2020-320543-21-03-573586年产智能家具200万件项目符合环境管理审批原则。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污染因素分析,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产生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当地政务网网站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敏华实业(吴江)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立球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津大道5555

联系电话:1886236608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游方弄13

联系人:陆小平

联系电话:18012788871

电子邮箱:eia-b1952@qq.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环评全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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