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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空变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9/2 14:09:03 人气:1396

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105-320509-89-02-344279空变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空变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唐家湖大道7

三、项目概要:

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唐家湖大道7号,租赁苏州展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现该公司通过对市场的调查和研究,拟投资5000万元,购置进口空变机20台,空气压缩机6台,辅助设备两台,淘汰原有落后空变机20台,空气压缩机6台,辅助设备2台,建设空变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空变丝1800t的生产能力。

项目已于2021513日取得平望镇行政审批局备案文件,备案文号:平行审备[2021]30号,项目代码:2105-320567-89-02-811873

20193月本项目已建成由于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据此苏州市吴江区生态环境局对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吴环罚决字2019/026号);企业于20193月缴纳了罚金,现按要求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承诺在取得环评批复后重新投产。

由于空变工艺技改新增喷淋给湿废水,为了消除污水直接排放对下游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减少区域水体污染,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40万元对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涉及处理规模为2m3/d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环评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相关规划和有关技术资料,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和影响分析,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唐家湖大道7,建设单位拟投资5000元空变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厂房土地为租赁苏州展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该土地属于工业用地,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使用。项目建成后,新增员工50,生产班制为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年生产时数7200小时。本项目无职工食堂和宿舍。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苏府[2007]129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及江苏省、苏州市现行的产业政策。已获得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为平行审备[2021]30号,立项文件详见附件。

三、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頔塘河;本项目生产废水接管至吴江市震泽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頔塘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30t/a,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接管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变机、空压机。根据类比调查,设备噪声在7585dBA)之间的机械设备的噪声,可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措施,主要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丝和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产日清,废丝和不合格品外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优于国内平均水平,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力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唐家湖大道7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85265295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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