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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锦华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制品100万平方米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12/20 16:11:37 人气:1312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金属制品100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苏州锦华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曹村2组
项目概要:

州锦华装配式建筑工程有限公(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0811日,现今准备租赁吴江震泽镇锦丰彩钢板活动房厂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曹村2组的生产厂房,建设年产金属制品100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金属制品100万平方米。本项目无宿舍,无食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项目C3311金属结构制造行业,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中的其他(金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生产金属柜子、金属箱的组成金属构件。(结构尺寸均小于4m×3m×12m),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江市明港商品砼有限公司委托我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环评公司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相关规划和有关技术资料,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和影响分析,根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NOx

2、废水

建设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地污水管网暂未接通,生活污水抽运至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放至頔塘河

项目员工6人,生产天数为300d,生活用水量按120L/(人·d)计,则用水量为216m3/a,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5%计,则生活污水量为183.6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NTP本项目所在位置已建有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根据类比调查,设备噪声在70~85dB(A)之间。。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

1)金属边角料:本项目会产生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占原料使用量的1%,本项目钢材用量为800t/a,则金属边角料的产生量为8t/a,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后外售。

2)废包装材料:主要为本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料的废包装材料,成分多为塑料包装袋或编织袋,根据同类行业类比分析,该废物的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后外售。

3)废焊丝:废焊丝的产生量约为焊丝用量的10%,本项目焊丝用量为5t/a,则废焊丝的产生量为0.5t/a,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后外售。

4)废挂件:包括挂件和固化在挂件上的塑粉,本项目挂件不做清理,挂件定期更换,更好下来的挂件做一般固废处置,本项目废挂件产生量约为5t/a,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后外售。

5)废布袋:本项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布袋,按半年更换一次,本项目共3套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布袋产生数量为6个,每个布袋按1kg计算,则废布袋的产生量为0.006t/a,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后交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厂家回收。

6)废活性炭: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主要为活性炭以及吸附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活性炭半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填充量为136.5kg,本项目吸附的有机废气量为0.02t/a,则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0.25t/a,属于危险固废,本项目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续同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7)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环评中分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0.0324t/a,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后外售。

8)干法清扫收集的塑粉:根据环评中分析,干法清扫的塑粉产生量为0.1448t/a,属于一般固废,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后交一般固废单位处置。

9)生活垃圾:本项目定员6人,按照每人每天产生垃圾1kg,工作日300d计算,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1.8t/a,厂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拟建吴江南洋彩板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彩钢板30万平方米、钢结构20万平方米、金属集装箱1万间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并按当地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排放总量指标进行控制;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使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来说,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吴江南洋彩板钢结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大船港村10.16

建设单位联系人:方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08863458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林工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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