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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锂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锂电池用涂碳铝箔1100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2/23 15:08:32 人气:3444

苏州锂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锂电池用涂碳铝箔1100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锂电池用涂碳铝箔1100吨

建设单位:苏州锂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湖村18、22组。

项目周围概况:苏州锂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湖村18、22组。项目东面为铭轩铝业;南面为苏州市莱宝光电镀膜公司;西面为伯爵电梯;北面为230省道。

项目概要:苏州锂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湖村18、22组,租用吴江市新胜月线缆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现该公司通过对市场的调查和研究,拟投资2500万元,购置铝箔涂布机、高精铝箔分切机、高精度圆片内阻测试仪、螺杆空压机、马弗炉、鼓风式烘箱设备,建设年产锂电池用涂碳铝箔1100吨。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电池用涂碳铝箔1100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名称:年产锂电池用涂碳铝箔1100吨;

建设单位:苏州锂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湖村18、22组;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937.74平方米;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定员及工作班制:项目新增员工10人,本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一班8小时,厂区不设食堂,不设宿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处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厂区周边地势较为开阔,有利于污染物扩散和沉降。

在此基础上,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抽运至苏州市吴江七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至頔塘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6t/a,排放量较少,在污水厂的设计负荷内,并且各污染因子都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废水较易处理,对污水厂基本不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于铝箔涂布机、高精铝箔分切机、高精度圆片内阻测试仪、螺杆空压机、马弗炉、鼓风式烘箱、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消声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外售给利用单位,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公示网站内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周围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锂友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湖村18、22组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健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科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7070号亨通金融1701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2-63190599

电子信箱:szkxhb@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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