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新建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潘龙路88号
建设内容:新建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对原有老食堂1140m2进行装修改造作为研发中心以及新建260m2危化品仓库。
本项目新增员工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一班制。
本项目于2017年10月19日通过苏州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吴江发改备[2017]203号),其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09月编制完成,于2018年02月12日通过苏州市吴江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吴环建[2018]78号)。本项目于2018年08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07月项目竣工,2019年12月开始调试生产。2020年09月27日-28日,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等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潘龙路88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2-63193333
邮箱:65073979@qq.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街259号钟园工业坊A B栋
联系人:赵晨
电话:0512-65733679
邮箱:KSTG0510@163.com
四、验收结论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研发室研发过程中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以及化验室检测过程中挥发的少量酸性废气(氯化氢等),通过抽排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研发室使用的异丙醇会有少量挥发,以VOCs计,通过研发室操作台及反应釜顶部设置的抽风系统抽至室外;化验室在配制检测试剂会有少量酸性废气(氯化氢)挥发,通过化验室的抽排风系统排放外环境。
验收监测期间,厂周界外无组织监测点VOCs监测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无组织浓度限值;氯化氢监测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等级标准。
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磁力搅拌器、玻璃切割机、电热鼓风干燥机、研磨抛光机等各种设备的噪声,噪声特性为机械、振动噪声,通过采取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基础减振、文明生产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西侧厂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测点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厂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测点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危险固废(废镀膜液、废试剂瓶和废检测试剂)。其中不合格品由本公司收集后作为原料利用;废镀膜液、废试剂瓶和废检测试剂作为危废由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均已签订了相关处理、处置协议。
项目固废依托企业现有的95m2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和200m2一般固体废物贮存仓库。
一般固废仓库采取了防风、防雨等措施,已设置环保标识标牌。现场检查表明基本达到《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危废仓库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建设,环保标牌、标签规范,地坪采取了防渗、防腐蚀措施,监视监控设施等,现场管理台账齐全,管理制度上墙。经现场检查,达到《关于进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字[2019] 222号)》的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均与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危废处置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厂区生活污水总排口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及pH值范围的年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核定量;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核定量。
综上所述,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新建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该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水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12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0 日
全本 签到表 专家意见